申请人:淮安市平安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英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05月23日对第11732822号“美大博爱MEIDA”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审查程序,其注册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49期《商标公告》上。据此,争议商标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