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康而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915277号“康而优 CAREYO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53515号“YOUCARE及图”商标、第8282958号“库克kukui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整体尚有一定区别,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