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BIRKENSTOCK SALES GMBH
委托代理人:上海涌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54584号“Papilli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认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360913号“Papilli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为比尔肯斯多克销售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人的中文名称,即引证商标所有人与本案申请人名义一致。据此,两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