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ONSTELLATION BRANDS SMO,LLC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0992号“SVEDK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5104407号“SVEDKA”商标经变更,已与本案申请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相同,两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