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株式会社大同工业所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720988号“DAIDO”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9月26日
申请人:株式会社大同工业所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720988号“DAIDO”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