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Daido及图 31795633

阅读:116867 2019-09-2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株式会社大同工业所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720988号“DAIDO”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申请人:株式会社大同工业所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720988号“DAIDO”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9月26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31795633号“Daid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Daido及图 31795633》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6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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