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市猜想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玺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012094号“MOON WIL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550808号“曼苏尔珠宝 MANSOUR及图”商标、第5589582号“MW及图”商标文字构成、呼叫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