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西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748587号“欠揍”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其注册申请并不会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影响。申请商标为汉语常见词汇,随着语言词汇的演变,申请商标已由原来具有负影响的词汇变为一种日常生活中带有玩笑性质的语言,在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过程中,说某人“欠揍”更多代表关系密切人之间的玩笑,并不具有任何负面的影响。申请商标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并不形成任何不良的对应关系,反而更能俏皮可爱地指向申请商标指定商品的项目,不会产生任何不良社会影响。综上,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欠揍”构成,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指某人德行不正,缺少教养,应该受到惩治。将申请商标文字作为商标用在指定使用的“咖啡”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