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徐红英
委托代理人:北京夏之鼎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189690号“BUTLFAT 脂管加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62517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于2018年1月3日被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8]第W000464号决定予以撤销,且该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商标公告》第1597期上,故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