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卓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828745号“广泰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保险咨询等服务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685339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担保等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二者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