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雪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乾景万文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818874号“蛋定投”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蛋定投”指定使用在第36类基金投资等服务上,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