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百科
委托代理人:广西南宁智兔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91040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4202513号“秦兜及图”商标、第2278748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整体构成及设计手法、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