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22984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9720073号“异路投资”商标、第9566270号“雷风顺彩”商标、第20726402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一、二、三)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