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成都沃特曼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创新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43440号“布莱福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068663号“布莱特”商标因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申请人:成都沃特曼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创新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43440号“布莱福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068663号“布莱特”商标因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