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秦皇岛尚发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尤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486118号“舵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国际注册第896039号“HELM及图”商标到期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