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嘉兴市中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571082号“E8”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8529918号“E8”商标已在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01日
申请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嘉兴市中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571082号“E8”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8529918号“E8”商标已在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