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顾文元
委托代理人:上海名知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619158号“9•9TRUE LOV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677197号“真爱 ZHENA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614300号“真爱 ZHENA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5291489号“真爱 really lov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8758283号“真爱 zhena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6250089号“LOV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7829193号“有责任的生活 LOV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1625989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16562724号“快乐九九 9.9”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不构成近似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四在我委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四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故其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五至八文字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未构成近似标识,即使指定商品类似,也不至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玩具;智能玩具;玩具汽车;玩具手表”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游戏器具;棋;体育活动用球;球拍;体育活动器械;游泳池(娱乐用品)”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游戏机;棋”等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游泳池(娱乐用)”等商品、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体育活动器械;雪橇”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显著识别英文“TRUE LOVE”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文字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共同使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玩具;智能玩具;玩具汽车;玩具手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 游戏器具;棋;体育活动用球;球拍;体育活动器械;游泳池(娱乐用品)”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