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41576号“蓝月亮节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6日
申请人: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41576号“蓝月亮节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