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镇坪县泽堂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市中闽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246221号“三省源 SANSHENGYU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5421919号“三省”商标,经商标局于2017年9月14日做出的2017撤W017563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577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