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江苏坚威防护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鼎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558045号“坚威防护 JianWeiProtec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8714631号图形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