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914171号“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 19914171

阅读:17689 2017-12-0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深圳市千粒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914171号“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3718240号、第13653715号图形商标、第13173126号“迪美拉DimilA及图”商标、第…

  申请人:深圳市千粒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914171号“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3718240号、第13653715号图形商标、第13173126号“迪美拉DimilA及图”商标、第12627983号“瑞亿源RUYIYUAN及图”商标、第9361552号“元亮科技Unionlight及图”商标、第8012474号、第7016480号图形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印象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7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9914171号“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CHICLITS Technology及图 1991417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3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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