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首要品牌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727031号“L.E.I. LIFE.ENERGY.INCLUSIVI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30554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专用期届满后其商标所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商标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