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湖南御游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凡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8月05日对第77968654号“君临合击”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58383483号“传奇英雄合击”商标、第65700001号“英雄合击”商标、第65677595号“苍月合击”商标、第32697993号“紫月圣君”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人的引证商标使用在先且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对申请人在类似服务上在先使用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抢注。三、基于申请人和引证商标的极高知名度,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的共存更加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并产生众多不良后果。争议商标的申请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扰乱申请人企业正常经营的恶意注册,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商标管理秩序,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综上,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的注册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扫描件):合击相关宣传资料;热血传奇网页宣传资料;企业荣誉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系列引证商标存在本质差异,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申请人商标不构成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被申请人不存在侵犯他人在先权益的情况。被申请人对争议商标“君临合击”具有真实的使用意图,且在实际使用场景中,始终突出展示“君临”二字。被申请人名下仅申请20枚商标,系列商标均围绕 “君临、圣灵、火龙”等固有词汇进行组合注册。争议商标在语义上是一个中性词汇,并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并未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并不是对系列引证商标的抄袭与模仿,未违反相关规定。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扫描件):网站截图、客户端界面。
申请人提交了质证意见,坚持其无效宣告请求,并补充援引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4年04月15日申请注册,经异议于2025年07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专用期限至2034年10月06日。
2、引证商标一至四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主张的《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为商标注册的总则性规定,我局将依据当事人理由、查明事实及《商标法》的相关具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具体如下:
一、根据我局查明事实,引证商标一至四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获准注册,本案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调整范围,故本案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进行审理。
我局认为,争议商标“君临合击”与引证商标一至四“传奇英雄合击”、“英雄合击”、“苍月合击”、“紫月圣君”在文字构成、呼叫及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混淆误认服务来源,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是指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争议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申请人主张该条款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故我局不予支持。
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是指商标标识本身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良影响,是指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有消极、负面影响的情形。我局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不属于上述条款所指情形。
四、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等理由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五、申请人虽然援引《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作为法律依据,但未围绕相关事实阐述理由,故我局不予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