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8994398号“PROTEX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PROTEX及图 78994398

阅读:112149 2025-12-29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埃克斯派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994398号“PROTEX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在先商标为第1416148号、第21438705号、第7445118号、国际注册第1113593号第19类、第12752…

  申请人:埃克斯派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994398号“PROTEX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在先商标为第1416148号、第21438705号、第7445118号、国际注册第1113593号第19类、第1275211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接受对申请商标在“防腐蚀涂料;防腐油漆;运载工具底盘防蚀涂层;运载工具涂层用透明保护剂;车辆用防锈制剂涂层;透明涂料(油漆);运载工具用透明防护涂料;运载工具底盘底漆;具有防水特性的涂料制剂(油漆);陶瓷涂料;汽车用漆;船体底壳漆;商业船舶用防腐油漆类涂料;海事用油漆;装饰用喷涂式涂料;防锈涂料;防火漆;防污涂料;耐热漆”商品项目上的驳回决定。申请商标复审商品“防腐蚀剂;防锈制剂;金属用保护制剂”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指定使用商品不构成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三提起撤三申请,请求中止审理本案。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防腐蚀剂;防锈制剂;金属用保护制剂”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三已被撤销注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鉴于申请人明确对“防腐蚀剂;防锈制剂;金属用保护制剂”商品申请复审,接受在“防腐蚀涂料”等其余商品上的驳回决定,故我局在“防腐蚀涂料”等其余商品上的驳回决定已生效。以下仅针对申请商标在“防腐蚀剂”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进行审理。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防腐蚀剂”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1.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防腐蚀剂;防锈制剂;金属用保护制剂”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2.申请商标在“防腐蚀涂料”等其余商品上的驳回决定已生效。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78994398号“PROTEX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PROTEX及图 78994398》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3120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