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重庆伍辉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麦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4839558号“豪吃佬 HAOCHIL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734570号“豪吃佬 HAOCHILA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被注销,注销公告刊登在第1958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注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故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9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