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橙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855485号“紫星游戏”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783585号、第47022303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依法撤销。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被撤销,故引证商标一、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