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陕西欧铂丽居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四川顾稼新农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权唐(重庆)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904155号“西北顾家GU JIA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20546号决定,于2025年06月04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述撤三决定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以下称指定期间)内在“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等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于指定期间内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宣传和使用。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在复审阶段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公司介绍、宣传活动等照片和视频;
2.媒体报道宣传视频截图;
3.其他商标使用授权书、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封页、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送(销)货单、收据等;
4.朋友圈截图。
经调阅,申请人在撤三阶段提交的证据已包含在上述证据中。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体现复审商标在指定服务上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使用。
申请人提交了质证意见,并坚持其申请理由和请求。
申请人补充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编号续前):
5.复审商标使用授权书。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西安顾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申请注册,于2017年9月21日核定使用在第35类“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开发票;人事管理咨询;商业管理咨询;广告宣传;文秘”服务上,于2025年1月13日核准转让于陕西欧铂丽居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1日被申请人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我局申请撤销复审商标在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
我局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是否在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以下称复审服务)上进行了有效的使用。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5仅能证明本案指定期间申请人为复审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证据1-4部分无证据形成时间,部分未体现复审商标,且均未体现申请人或复审商标原注册人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了复审服务内容。综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内在复审服务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应予撤销。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