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4134583号“S45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S45及图 74134583

阅读:84725 2026-07-0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伍斯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成都尔并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星贝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6月16日对第74134583号“S45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亦构成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

  申请人:伍斯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成都尔并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星贝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6月16日对第74134583号“S45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亦构成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545”商标的抢注,损害消费者和申请人的实际利益。二、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545”商标的恶意抄袭,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和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1、申请人“545”品牌官网;2、2022-2025年服饰销售订单;3、2024-2025年申请人委托加工“545”品牌服饰的发票和装箱单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S45”是被申请人为了发展自我品牌而进行设计的,具有独创性,显著性极强,经过宣传使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争议商标未侵犯申请人在先商号权,也没有侵犯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545”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1、“S45”品牌手册、产品实拍图、门店分布情况及线下门店照片;2、“S45”品牌线上销售记录及消费者评价;3、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会员中心的宣传情况及广告推广合同、发票;4、“S45”在先注册商标档案;5、百度搜索“S45服饰”的结果;6、百度、淘宝搜索545的结果等。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质证意见。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3年9月18日申请注册,2024年4月6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为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属于总则性条款,我局将适用相关具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审理如下:

  一、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其在先商号权。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商号尚未达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程度,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尚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来源于商号权人,或与商号权人有某种特定联系。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号权)”之情形。

  二、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前,申请人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或类似商品已在先使用了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故本案难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三、争议商标并不具有欺骗性,非含有贬义和消极内容,以此作为商标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来源产生误认,亦不会损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

  四、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系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故争议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7月02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74134583号“S45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S45及图 74134583》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26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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