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万物生长企业管理(廊坊)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青岛红妮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4月16日对第12022198号“亲爱的你”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4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人自愿撤回该评审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人撤回该评审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予以认可。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