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十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79342458号“火莲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697296号商标、第12084770号商标因商标专用期届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上述商标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4月19日
申请人:广州十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79342458号“火莲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697296号商标、第12084770号商标因商标专用期届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上述商标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