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SPTS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442116号“OSPRE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00059号“OSPRAY”商标经国际注销程序核准已注销领土延伸保护申请注册,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601439号“OSPREY GLOBAL”商标经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审查程序决定予以撤销,该撤销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见第1938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上述商标已属无效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已主动放弃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商品上的复审申请,故驳回决定在该商品上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商品外的精密测量仪器等商品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7303493号“OSPREY ENGINE”商标、第70843711号“SUPER OSPREY”商标分别指定使用的计算机、连接器(数据处理设备)等商品功能用途不同,未构成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除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商品外的其余商品上与该上述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精密测量仪器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