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武汉智权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辽宁辽至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12月09日对第71360882号“九州宠”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的注销申请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核准,注销公告刊登在2025年7月20日第1944期《商标公告》上。争议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