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圣戈班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云南秀麓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3日对第70454779号“杰弋圣弋斑”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及其关联主体作为申请人同行业经营者,在明知的情形下大量抄袭、摹仿申请人以及他人在先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建材品牌商标,难谓巧合正当,具有借助他人在先品牌知名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608875号“圣戈班”商标、第3799197号“SAINT-GOBAIN及图”商标、第41449711号“SAINT-GOBAIN及图”商标、第14643095号“杰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的“圣戈班/SAINT-GOBAIN”品牌品牌已具有极高知名度,申请人申请认定引证商标一、二及第1580697号“圣戈班”商标、第3799188号“SAINT-GOBAI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六)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圣戈班”、“SAINT-GOBAIN及图”驰名商标的摹仿、抄袭。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圣戈班集团官方网站“小圣百科”板块对其品牌起源的介绍;
2、圣戈班集团官方网站对其自身的介绍;
3、圣戈班经营主体的审计报告;
4、圣戈班经营主体签订的销售合同、经销协议及对应发票;
5、申请人关联公司经营销售、广告宣传、媒体报道、参加展会等商标使用证据;
6、申请人经营销售、举办公益活动、广告宣传等商标使用证据;
7、申请人所获荣誉等商标知名度证据;
8、国家图书馆收集的关于“圣戈班”报道的证据;
9、在先案件及相关裁定;
10、被申请人及其关联主体名下商标列表、企业信息、抄袭品牌介绍等;
11、其他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5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24年8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9类木板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至六的申请时间、注册时间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一至四分别核定使用在第19类建筑用砂石、石膏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五、六分别核定使用在第17类未加工或半加工树胶、橡皮减震器等商品上。截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二、三、五、六为申请人名下的有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四为圣戈班高科技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名下的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商标法》第七条系原则性规定,其相关内容均已体现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按照当事人具体理由及在案证据依据《商标法》的具体条款进行审理,对上述规定不再另行评述。
经合议组评议,我局认为:
一、本案中,申请人并非引证商标四的所有人,且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与引证商标四的所有人存在利害关系,故申请人不具备援引引证商标四作为争议商标在先权利障碍的主体资格,且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木板商品与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商品亦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木板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二者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木板商品与引证商标二、三核定使用的地板、已加工木材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其“圣戈班”与“SAINT-GOBAIN”标识经使用已形成稳定的对应关系。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较为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共存于上述类似的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援引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但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应遵循按需认定的原则。本案中,鉴于争议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故无需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再行审理。我局对申请人有关理由不再评述。
三、申请人还援引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但鉴于我局已适用其他条款保护申请人权利,对申请人该理由我局不再评述。申请人关于《商标法》第四条的主张我局不予支持。另,申请人所提其他理由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