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7969518号“研途说”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研途说 67969518

阅读:69083 2025-10-2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苏州研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西安麦田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0日对第67969518号“研途说”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0942813号“研途”商标、第26564128号“研途宝”商标、第2…

  申请人:苏州研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西安麦田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0日对第67969518号“研途说”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0942813号“研途”商标、第26564128号“研途宝”商标、第26568975号“研途阳光”商标、第27245213号“研途考研”商标、第30555323号“研途专硕”商标、第30559367号“研途留学”商标、第30603363号“研途学硕”商标、第30612678号“研途”商标、第32479106号“研途人”商标、第39185660号“研途YANTU”商标、第63014748号“研途教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十一)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商标信息;2、“研途”相关介绍;3、市场占有率证明;4、线上APP用户下载量;5、主流平台粉丝数量;6、海报及培训活动图片;7、学员合同及发票;8、学员评价;9、所获荣誉;10、服务协议及转账记录。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6日申请注册,于2023年5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教育等服务上。

  2、引证商标一至十一的申请时间、注册时间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分别核定使用在第41类学校(教育)、教育信息等服务上,截至本案审理时为申请人名下的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均系原则性规定,其相关内容均已体现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按照当事人具体理由及在案证据依据《商标法》的具体条款进行审理,对上述规定不再另行评述。

  经合议组评议,我局认为:

  一、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出借图书、演出、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因此,争议商标在上述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较为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共存于上述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争议商标在上述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一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争议商标本身不属于欺骗性标志,亦不会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故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所指之情形。

  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适用于系争商标的注册及被申请人的行为有害于社会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或是妨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情形,在案亦无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属于上述条款所指情形。因此,申请人该项理由我局不予支持。

  另,申请人的其他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出借图书、演出、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其余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本文《关于第67969518号“研途说”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研途说 67969518》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03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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