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多内克滑雪板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3288586号“DONE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9756108号、第69766971号商标经异议决定不予核准注册,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7796346号商标的注册经无效宣告程序裁定宣告无效,上述裁决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请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