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克尔•姆•米斯恰克有限合伙股份公司
国内接收人:张茜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5585460号“HELIKON-TE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
1、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349643号“HELIKON-TEX及图”商标(引证商标一)因专用期限已满一年未续展,已丧失专用权。据此,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2、申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克尔•姆•米斯恰克有限合伙股份公司(英文名称:CORE M MIESZCZAK SPOLKA KOMANDYTOWO-AKCYJNA),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5类国际注册第1755875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二)为同一主体所有,故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3、驳回决定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768854号“HELIKON-TEX”商标(引证商标三)在第25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现决定已生效,故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