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青年人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肖源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30日对第39502669号“启天才”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我局已核准争议商标权利人提交的注销申请,该商标专用权自2024年05月13日起终止。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