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宗斌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橙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2688509号“没事就来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备应有的识别作用,不缺乏显著特征,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商标通过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已经具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且具有很高的行业价值。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