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
委托代理人: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0421997号“广州悦尔公益基金会 GUANGZHOU YUER PHILANTHROPY FOUNDA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522053号“悦尔物业”商标、第18424701号“悦尔物业”商标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9797768号“誉信融投行及图”商标、第40863758号“亿铎资产及图”商标、第26380533号图形商标、第30975358号图形商标、第1377330号“YUNSHENG及图”商标在整体构成上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