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深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0636985号“纬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9702006号“百纬健康 BAIWEI HEALTH”商标、第24367839号“百纬健康”商标在撤销案件中被决定撤销,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