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白贝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义: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6551120号“babycare kid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3066476号“东方爱婴 LOVEM BABYCARE及图”商标经撤销复审程序已被撤销,现为无效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