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沧州广发农产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佰翔知识产权服务(定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611253号“粒玛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5313920号图形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表达含义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8月02日
申请人:沧州广发农产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佰翔知识产权服务(定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611253号“粒玛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5313920号图形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表达含义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