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智维精准(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德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1813206号“XPRECIS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71087991号商标经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现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