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OBSHCHESTVO S OGRANICHENNOY OTVETSTVENNOSTYU «NASTOYASHCHIY MUZHCHINA»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25783H号“topbeau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31208235号“TOP BEAUTY”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现为无效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