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薇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130083号《关于第52282775号“薇娅直播间”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2)京73行初1352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引证商标一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被宣告无效,该无效公告裁定已经生效,并已刊登注册商标无效公告(第1816期商标公告,2022年11月20日)。鉴于引证商标一作为本案唯一的引证商标,在全部核定商品上被宣告无效,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