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嘎嘎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滕州市优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叶皎
申请人于2022年05月09日对第49609923号“GAGAKE嘎嘎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已被我局核准注销,并于2022年9月6日发布注册商标注销公告,详见《商标公告》第1806期。鉴于争议商标已被注销,故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