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476546号“金泽瑞”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金泽瑞 63476546

阅读:136975 2023-03-2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山东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广成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76546号“金泽瑞”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3146605号“泽瑞笔庄”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作为整…

  申请人:山东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广成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76546号“金泽瑞”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3146605号“泽瑞笔庄”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作为整体并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文字“金泽瑞”与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可区分,两商标共存,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来源于申请人字号,其整体上具有区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27日

本文《关于第63476546号“金泽瑞”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金泽瑞 63476546》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72214.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