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四川久盛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顶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80880号“欧瑞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11647542号“欧锐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526879号“欧锐德勇敢真男孩 OUTRID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3526806号“欧锐德勇敢真男孩 OUTRID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牛奶制品、食用油商品上;第11643748号“欧锐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牛奶制品、食用油商品上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经被我局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第1833、1821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二已失效,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三、四核定使用商品不类似,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