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义乌市顶精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徐杰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952495号“LeFoot Bear乐足熊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18578927号“乐足熊 LEFOOT BEA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核准注销,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11月25日止(见第1821期《注册商标注销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注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