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439275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图形 63439275

阅读:145338 2023-10-1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颂天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048577号《关于第63439275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诉前化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调解阶段结束通知书,原告撤诉。该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

  申请人: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颂天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048577号《关于第63439275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诉前化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调解阶段结束通知书,原告撤诉。该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614969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经我局审查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本文《关于第63439275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图形 63439275》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7510.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