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VW VOLLEYBALL WORLD SA
委托代理人: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64902号“EQUAL JERSE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在第41类指定的“组织彩票和其他赌博活动”服务项目上领土延伸至中国的申请,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并不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及特点产生误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9、16、18、24、27、28、35、38、41类其余复审商品、服务上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相关宣传报道、相关词语翻译、相关商标信息等证据。
我局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在第41类指定的“组织彩票和其他赌博活动”服务项目上领土延伸至中国的申请,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所指情形。
放弃商品后,申请商标“EQUAL JERSEY”可译为“相同的毛衣”,使用在第9、16、18、24、27、28、35、38、41类复审商品、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1、申请商标在第41类组织彩票和其他赌博活动服务上的驳回决定现已生效;
2、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16、18、24、27、28、35、38、41类其余复审商品、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